“行,知道你家的李敬会过日子了。”三叔呼噜两三下,就把一大碗的白菜炖粉条给吃进了肚子里。明明刚才来的时候已经吃过了晚饭,可看着白菜炖粉条,竟然还想来一碗。
实在是太好吃了。
“三叔,再来一碗?”方苗苗起身要去给他盛第二碗白菜炖粉条。他哪能再蹭吃一碗。小李和苗苗的口粮本来就不多。
他赶忙追出去,拦住已经在厨房准备盛白菜炖粉条的方苗苗。
“真不用。我来得时候都已经吃饱了。苗苗,你要是高兴,就告诉三叔你这个粉条是怎么做的吧。你三婶和我家的娃儿,肯定也爱吃。”
她惊诧地看着三叔,“粉条你和三婶他们都没吃过?”在她的印象中,白菜炖粉条可是一样家常菜。
“这种稀罕东西,我们怎么会吃过。别说,吃上去和面条还有点儿像,但比面条劲道多了。还用土豆就能做,简直是又方便又好吃。苗苗,这个叫粉条的,是不是李敬之前在城里的时候,城里人吃的东西?”
这倒不是,方苗苗在告诉李敬粉条制作方法的时候,他也说从没有吃过粉条。
方苗苗的脑海里冒出了一个方法。既然粉条这么好吃,而且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做,她是不是可以靠卖粉条,赚一笔快钱?
下一秒,她很快否定了自己的念头。他们家穷,没办法买土豆制作大量的粉条。那......卖粉条的制作方法?城里人有钱有闲,肯定对粉条感兴趣。
“对,李敬从外面学来的。”方苗苗怕三叔知道粉条是她教李敬做的后,被三叔追问她是怎么知道的粉条。
毕竟三叔可是从小看原身长大的,绝对知道原身没有见过也没有吃过粉条。
方苗苗扯谎,“李敬不爱提城里的事儿,三叔你出去后,千万不要揭李敬伤疤。他已经把做粉条的方法全部告诉我了,我跟你讲,然后回家你让三婶做。”
三叔对她的话没有任何的怀疑,在知道粉条怎么做的后,出去跟李敬打了个招呼,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家。这趟来,还知道了白菜能炖粉条,不亏!
吃完晚饭,她本来打算揽过洗碗的活儿,被李敬轰出厨房,“是想你手上的血泡烂掉吗?打水洗脚,上床休息。”她站在厨房门口,看着李敬挺直后背,用修长的手指洗碗。她家的男人真是贤惠。
“苗苗,我今天其实是去跟我爸妈借钱了。”李敬知道方苗苗在自己的身后,“说是借钱,但我还没说出口,老头子就把我骂了狗血淋头。”他想到电话里老头子中气十足的骂声,“我没和你说过我下乡前发生的事吧。实际上,在我下乡前,我和家里闹得不太愉快。”
方苗苗搜索原身的记忆,的确没有他为什么下乡的记忆。原身只知道李敬是个下乡的知青,长得挺帅,对他前女友还挺死心塌地。在他前女友踹了他后,又因为原身的爸救了溺水的李敬一命,他就娶了原身。